李國賢及李志雄聾人教育基金2017/18 現已開放申請。
甄選原則
1. 本獎學金是為所有在經濟上需要援助而傑出的聽障人士而設,其較好的耳朵失聽程度約在 50 分貝或以上。
2. 須在香港連續居留至少三年。
3. 須完成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(DSE)或於 2012 前完成香港中學會考(會考),或完成同等學歷者。
4. 如有經濟困難的申請人,將獲優先考慮。
詳情請瀏覽: https://www.oafa.cuhk.edu.hk/sfas/open-for-application/scholarship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