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國賢及李志雄聾人教育基金2017/18 現已開放申請。

 

 

甄選原則


1. 本獎學金是為所有在經濟上需要援助而傑出的聽障人士而設,其較好的耳朵失聽程度約在 50 分貝或以上


2. 須在香港連續居留至少三年


3. 須完成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(DSE)或於 2012 前完成香港中學會考(會考),或完成同等學歷者。


4. 如有經濟困難的申請人,將獲優先考慮。

 

 

詳情請瀏覽:  https://www.oafa.cuhk.edu.hk/sfas/open-for-application/scholarships